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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资本结构 上市银行扎堆赎回优先股

2025-10-23 10:41来源: 经济参考报        作者:张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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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银行100亿元优先股“杭银优1”、宁波银行100亿元优先股“宁行优02”赎回方案落地,上海银行、长沙银行也拟于12月赎回优先股。稍早前,兴业银行560亿元三期优先股全额赎回尘埃落定。

近日,杭州银行100亿元优先股“杭银优1”、宁波银行100亿元优先股“宁行优02”赎回方案落地,上海银行、长沙银行也拟于12月赎回优先股。稍早前,兴业银行560亿元三期优先股全额赎回尘埃落定。业内人士认为,今年以来多家上市银行赎回优先股的资本运作,折射出银行在资本成本与管理能力间的平衡考量。

四家城商行将赎回优先股

10月20日晚间,杭州银行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非公开发行了1亿股优先股,发行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2025年8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批准后,按照票面金额加当期该部分优先股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股息的赎回价格全部赎回优先股,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优先股赎回相关的所有事宜。近日,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公司赎回优先股的意见,对公司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公司拟于2025年12月15日全额赎回本次优先股。

稍早前,宁波银行披露,公司于2018年11月非公开发行1亿股优先股,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2”。公司拟于2025年11月7日赎回本次优先股,赎回价格为本次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发放的优先股股息。

还有两家上市城商行也表明将于12月赎回优先股。

9月12日晚间,上海银行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2亿股优先股,发行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优先股的议案》,拟在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批准的前提下,按照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价格,于2025年12月19日全额赎回本次优先股。

8月22日晚间,长沙银行公告称,该行于2019年12月20日非公开发行6000万股优先股,发行规模为60亿元人民币。该行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南监管局的复函,对赎回本次优先股无异议,拟于2025年12月25日赎回全部本次优先股。

多重因素影响赎回决策

此前,兴业银行已完成了三期优先股赎回,发行规模合计达560亿元,为今年银行业最大单笔优先股赎回事宜。

兴业银行7月2日晚间披露的情况显示,此次赎回涵盖“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发行规模分别为130亿元、130亿元、300亿元,发行时间分别为2014年12月3日、2015年6月17日、2019年4月3日。兴业银行于2025年6月25日发布了《关于优先股全部赎回及摘牌的公告》,并于2025年7月1日向2025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三期优先股股东足额支付优先股票面金额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持有期间的股息,共计人民币571.71亿元,赎回该公司全部已发行的三期优先股。

银行行使优先股赎回权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华源证券分析师廖志明表示,银行优先股通常没有到期日,但大多设有赎回条款,规定发行满5年后,银行有权选择赎回。这种安排给予了银行资本管理的灵活性,使其可以在资本充足且融资成本下降时赎回高成本的优先股,并以更低成本的资本工具替代。同时,监管规定明确“商业银行不得发行附有回售条款的优先股”,这意味着投资者没有将优先股卖回给发行银行的权利,强调了优先股作为永久性资本工具的特性。从监管角度看,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银行行使赎回权必须确保资本充足水平符合监管要求,且需事先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这一规定防止银行盲目赎回导致资本不足,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健性。

廖志明进一步分析称,截至2025年9月16日,在历史发行的共35只银行优先股中,目前仅中国银行2只优先股、兴业银行3只优先股、齐鲁银行及华夏银行优先股已赎回,其余发行满5年的银行优先股尚未赎回。此外,截至2025年9月16日,只有齐鲁银行优先股是在第一个五年期期满时主动赎回。大部分银行未行权可能主要因为:一是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要求较高;二是再融资时间成本较高,若统计董事会发行预案至实际发行的时间间隔,商业银行境内发行优先股平均需13个月,发行永续债需3至6个月;三是再融资利率可能高企,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持有方主要以理财、基金、保险等资管产品为主,尤其是通过理财产品互持较多,而优先股、永续债在会计认定上为权益类资产,具有期限长、净值波动大的特点,在资管新规严控期限错配、产品净值波动压力的约束下,现阶段资管产品主动买入永续债、优先股的意愿不足,如果银行集中赎回优先股并发行新债,可能会导致发行失败或成本飙升。

永续债成资本补充主力

回溯银行业资本补充历程,优先股曾是市场青睐的“香饽饽”。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境内市场共发行银行优先股35只,募集资金总额合计8391.50亿元。从历史合计发行规模来看,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及建设银行为前五名,分别为1600亿元、1150亿元、800亿元、650亿元及600亿元。

上述35只银行优先股的发行日期集中在2014年11月至2020年1月,此后再无新的银行优先股发行。有机构指出,这可能是因为2019年银行永续债推出后,由于其发行主体要求相对较低且发行方式为公募、涉及的投资者更广而且交易相对便利,对银行优先股形成替代效应。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发行时市场利率较高,银行发行的优先股股息率普遍在5%至6%区间。

在银行密集赎回高成本优先股的同时,永续债正成为资本补充的重要工具。例如,兴业银行在发布关于拟赎回优先股的公告前一个月,刚刚新发了300亿元永续债,前5年票面利率为2.09%,较其赎回的优先股最低3.70%的票面股息率大幅下降。Wind数据显示,截至10月20日,今年以来商业银行共发行永续债48只,规模合计6304亿元,高于去年同期的33只和5412亿元。

有业内人士指出,赎回优先股对银行资本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部分上市银行已逼近监管底线,不可盲目跟风赎回。银行需立足自身资本实力理性决策:一方面,在利润转增内源性资本补充受限的情况下,应持续拓展IPO、配股、定向增发、可转债、永续债、政府债等外源性渠道,筑牢资本防线;另一方面,转向精细化资本管理,压降高资本占用业务,发力中间业务提升资本回报率,走集约化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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