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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提示: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买股票

2025-08-15 09:43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熊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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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行情持续上行之际,近期多家中小银行密集发布公告,提示用户信用卡资金用途。公告中普遍提到,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买股票等投资理财领域。

  A股行情持续上行之际,近期多家中小银行密集发布公告,提示用户信用卡资金用途。公告中普遍提到,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买股票等投资理财领域。

  多家银行发布公告

  8月14日,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滨农商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其中提到,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日常消费使用,须保证交易真实、合规和合法。信用卡不得通过非正规交易渠道套取现金。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产品、虚拟币、投资性贵金属、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性投资等。

  渭滨农商银行进一步提示,若信用卡资金用于以上或其他非消费领域,则有可能交易失败。对于持卡人违规用卡、出现监管机构规定或该行认定的风险特征的,该行将对信用卡账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示提醒、提前终止分期、降额、限制交易、止付等风险管控措施。

  陕西凤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子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河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农商银行也于近日发布类似公告。

  8月5日,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发布信用卡资金用途管理相关公告。公告显示,该行将于2025年9月18日起,将信用卡预借现金转账业务纳入该行信用卡资金受控金额,对该受控金额进行资金用途管理。

  “信用卡资金受控金额,为转入我行借记卡内的信用卡透支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及信用卡、博彩及其他限制领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失败。”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提示。

  记者了解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信用卡资金进入股市的主要途径之一正是上述提到的信用卡预借现金转账。即通过信用卡预借现金功能将资金转入本人或他人借记卡,再通过多次转账拆分资金流向,最终转入证券账户。

  “除了通过信用卡预借现金转账套现,还存在利用刷卡机虚假交易套现、通过购买消费品变相套现等套现手段。”康德智库专家、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诚冬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除此之外,有的用户则通过第三方账户‘洗白’,即将信用卡资金转入非本人账户,经过多层、多次转账后掩盖资金来源,再转入投资账户,规避银行对本人账户的直接监测。或通过消费贷和信用卡组合方式,将信用卡资金与其他贷款资金混合使用,模糊资金用途以流入投资领域。”

  流入限制领域暗藏风险

  信用卡资金一般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且属于短期借贷资金。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到,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投资等领域,严禁流入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领域。

  “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入投资理财领域使信贷资金脱离监管,干扰金融机构对资金投向的调控,从而扰乱信贷市场秩序。”刘诚冬表示。

  事实上,信用卡资金流入投资理财等限制领域,也折射出部分银行的信用卡资金监测和管控体系存在漏洞。

  记者查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了解到,近年来,因信用卡资金流向限制性领域而受到监管处罚的银行不在少数,国有大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及农商行等均有涉及。例如,今年8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玉树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某国有大行玉树支行因存在“信用卡资金被用于申购基金”“信用卡资金被用于购买股票”等违法违规事实,而被处以2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为了避免信用卡资金流入限制领域,刘诚冬认为,银行应该从强化前端风控、完善交易监测系统、加强资金流向追踪、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加强用户教育引导等方面采取措施。“比如在完善交易监测系统环节,银行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实时交易监控系统,对信用卡交易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大额交易、频繁转账至证券账户或非消费类账户、深夜异常交易等可疑行为,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

  “银行还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卡业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合规经营类和风险管理类指标的权重应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对从事信用卡业务的员工进行持续监督,建立全流程监督机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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