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7日,中坚科技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笔尖网》/笔尖财经
2026年4月27日,中坚科技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2026 年 8 月 12 日,中坚科技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2024 年 11 月 15 日,中坚科技派员出席“前海·宝安 AI 向未来——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成果发布会”“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企业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2025 年 2 月 19 日,中坚科技在深交所互动易等信息披露平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披露“2024 年 11 月 15 日,中坚科技出席 H(深圳) 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企业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并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三)智能机器人板块的拓展”中披露“2024 年 11 月,公司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 经查,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未对前述企业合作备忘录(文件名为《合作意向协议》)用印,该备忘录未完成签署。公司披露的前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浙江证监局认为,中坚科技披露的前述信息系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相 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吴明根时任中坚科技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戴勇斌时任中坚科技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信息披露;鲍嘉龙时任中坚科技副总经理,分管自动化和机器人业务,出席签约仪式。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中坚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对吴明根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对戴勇斌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对鲍嘉龙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财报显示,中坚科技主要从事园林机械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是国内园林机械行业的重要生产销售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园林绿化修剪养护,按使用方式可分为手持式与轮式机械。其中,手持式机械主要为链锯、吹风机、绿篱机、割灌机、打草机等,轮式机械主要为手推式割草机与坐骑式割草机等。
值得关注的是,中坚科技正着力构建第二核心业务板块,聚焦于先进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与制造。公司加大在智能机器人领域内的开拓和资源投入,充分利用好多年在制造业积累的优势,积极促进产品向智能化、无人化转型,加快培育在新质生产力领域中的核心竞争力,加快构筑可持续发展的新优势。
目前,中坚科技已逐步形成覆盖智能割草机器人、四足机器狗、与人工智能机器人产业相关等领域的软/硬件及整机/关键部件的智能机器人研发技术团队。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立足产业、自上而下的战略,实现国际国内产业链的有效衔接和整合配套,建立起与产业伙伴多方位的合作体系。
中坚科技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2026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80 万元至1,160 万元,去年同期为盈利5,105.74 万元,同比下降111.36% 至122.72%。

中坚科技在业绩预告中称,公司扩充具身智能研发团队,并将资源投向机器人零部件及整机的基础研究、前沿技术探索与产品迭代升级,加大对具身智能相关领域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加,相应管理费用也有所上升。
该投入短期内对利润产生阶段性影响,但系公司在稳固现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为培育中长期核心竞争力、构筑未来发展新动能而主动布局的必要基础。此外,公司海外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受美元、欧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公司产生较大汇兑损失,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8月19日,中坚科技跌停,股价报收71.9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