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8月18日消息,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下沉市场活力 活跃县域消费的意见》,系统部署激发下沉市场活力重点工作。《意见》提出,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消费商业设施项目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和服务消费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
九部门出台举措进一步激发下沉市场活力
支持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和服务消费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
商务部8月18日消息,近日,商务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下沉市场活力 活跃县域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部署激发下沉市场活力重点工作。《意见》提出,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消费商业设施项目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和服务消费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
商务部部长助理袁晓明1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沉市场覆盖城乡、连接产销、服务民生,承载着全国最广泛的消费群体,也蕴藏着最具潜力的消费需求,县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县乡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稳步提升,已成为扩消费最重要的潜力来源。
丰富县域消费供给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积极引入优质商品进入县域市场,在有条件的县域同步上市新品,促进同品同款商品城乡“同质同享”。引导企业开发符合县域消费特点的优质产品,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以“自有品牌+以需定产”构建柔性供应链。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产品、绿色建材等下乡,扩大农村充电设施覆盖范围。
《意见》明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虚拟现实、沉浸式体验、“人工智能+消费”等,推广二手交易、商品租赁等绿色消费模式。深化实施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消费链条。
“县域市场活力旺、潜力足,是各类经营主体加速布局的‘蓝海’。”袁晓明说,强化供需适配的关键,是推动品牌“扎下去”,按照县域消费逻辑,在选品、定价、服务上做出适应性调整。商务部将支持连锁品牌因地制宜创新经营模式,鼓励本土品牌与外来品牌良性竞合,推动服务业态日益多元;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品牌在县域不仅“落得下”,更能“留得住”。
提升县域流通现代化水平
“商贸流通直接关系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度,商品服务的丰富度和生活品质的获得感。特别是在线下消费为主的县域地区,进一步畅通流通渠道,更新流通载体更加重要。”袁晓明进一步表示。
在这一方面,《意见》提出,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统一建设运营标准与管理规范。深入推进邮快合作、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快贯通县域商贸物流和快递物流。健全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支持产地仓、集采集配中心、冷链仓储保鲜设施、田头市场等建设,推广标准化托盘和果蔬周转箱(筐),强化冷链服务衔接。
袁晓明介绍,流通设施建设更新坚持分层分级。在县城,重点支持传统百货、老旧购物中心等升级改造,引进品牌连锁店、折扣零售店、生鲜电商门店等,升级一批物流配送中心,强化物流集散功能。
在乡镇,深化“千集万店”改造提升,支持乡镇商贸中心、集(农)贸市场等建设升级,优化乡镇共配站点。在村级,支持产地仓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造新型便利店、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
强化要素集成
《意见》要求,强化要素集成和营商环境建设。从财政资金、金融服务、用地支持等方面,强化政策保障。
《意见》提出,加强财政资金保障。优化资源布局,统筹中央和地方等相关资金渠道,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县域养老、托育、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意见》明确,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下沉市场消费领域金融服务,加强对符合条件的消费商业设施项目的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和服务消费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对符合条件的在县域新开设连锁门店的商贸流通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给予贴息支持。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持续完善‘十五五’时期政策体系,指导各地探索符合地方特点的县域消费发展模式,切实把下沉市场的强劲活力激发出来,把县域消费的巨大潜力释放出来。”袁晓明说。